余先生-余湾社区检委会主任私自烧农作物

    信件主题: 余先生-余湾社区检委会主任私自烧农作物
    来信人: 余武洪 来信日期: 2019年10月20日 来信编号: DH201910210077
    信件内容: 2019年10月1日下午17:50分,余湾社区检委会主任 (余武义)私自在自己的居住地(余湾社区10组)燃烧农作物,污染空气,期间联系汉滨区张滩镇值班电话(0915-3819329)前往处理,张滩镇环卫所所长(刘德飞)承诺会在2019年10月14日给余先生合理解释,但至今未解释,现余先生希望相关单位协助针对余湾社区检委会主任私自燃烧农作物给予合理解释。
    信件回复: 汉滨区:经镇创建办调查,情况不属实。经查焚烧秸秆的人是余湾社区监委会主任(余武义)的母亲赵家兰,余武义及时将火进行扑灭,镇创建办工作人员在2019年10月9日已对赵家兰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汉滨区
    回复时间: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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